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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局公务员考录(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取)


同期,江西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35%以内的较低水平,低于全国0.75个百江西省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4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86万人,分别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7 %和19%。


“十二五”期间,江西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凡进必考,不断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措施,推行公务员面试考官异地互派制度,累计考录公务员2.7万名;规范评录取比达标表彰工作,项目精简率63%;推广南昌市工商局对基层公务员数字绩效考核经验,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建立公务江西省员跨系统、跨部门交流轮岗机制,全省公务员跨部门交流累计3.6万人次;建立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累计公开遴选公务员800多名、培训公务员68万余人次。


全省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和职工均达到93%以上、98%以上的事业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聘用备案、10万余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


三产就业人数超过第一产业并逐年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比重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在2011年首次超过第一产业并呈逐年增长势头。同期,江西累计安排1.2亿元就业资金扶持115个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景德镇市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南昌、宜春、萍乡市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3个项目获“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


此外,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提质转型。累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9亿元、设立担保基金12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分考录别增长200%、44%;直接扶持个人创业47万人次,带动就业198万人次,还款率保持在98%以上,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始终保持全国领先位置。


目前员考试,江西已基本完成100个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改革、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工作,实现全省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直达到村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业务功能、服务对象三个全覆盖。其中“一网五点”监测系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一键通”、“就业e图”被评为全国地方就业创新实事。


五项保险参保总人数3384万人次


江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60万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将10公务员多万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到2015年底,五项保险参保总人数3384万人次,比“十一五”期末增长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30万,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9倍。


到2015年底,五项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587亿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5倍;累计结余822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2.5倍。企业年金制度迅速发展,2015年末达到56亿元,覆盖762家企业和23万名职工。


“十二五”期间每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2010年的1170元提高到2046元,增长75%。城镇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等群体养老生活补助水平逐年提高,比“十一五”期末增长45%。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73%,较“十一五”期末分别提高8.2、1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金月平均发放标准由20公务10年的322元提高到925元,增长18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120元提高到380元,增长220%;最高支付限额由2010年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增长67%。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2010年的人均9万元提高到人均58万元,增长5.4倍;生育保险人均待遇津贴较“十一五”期末平均水平增长1.4倍。五是经办能力不断加强。推行“五险统征、按险种支付”和“前台统一办理、后台集中处理”等经办模式,基本构建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四级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在全国率先实现养老金直发并在全国推广。11个设区市实现参保人员到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6个设区市与南昌、赣州与吉安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南昌与广州、九江与武汉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986个乡镇街道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率达到54%;在11697个行政村建设金融便民服务点,村级覆盖率达到71%。


制度建设方面,江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全面推行“助保贷款”,出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顺利实施省直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衔接并轨工作,基本统一全省城镇医疗保险主要政策标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降低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颁布实施《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出台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达239万人


累计引进博士以上人才2800多人


到2015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39万人、技能人才总量415万人,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长35%和41%。累计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2800多人,选拔产生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73名,评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19人,其中国家级人选19人;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家、科研工作站48家、创新实践基地3录取1家,博士后设站单位数量比“十一五”期末翻了一番。


同期,江西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121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13%;新增“全国技术能手”23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15家。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40万人次,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7%。技工院校改革深入推进,全省技校在校生1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左右。累计实施国家引智项目213项,引进海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家1500人次;来赣工作外国专家总量达到1.5万人次,其中4人获“中国政府友谊奖”、78人获“庐山友谊奖”;引进80多名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开展服务,组织1500多名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累计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1148个,培训产业带头人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2万余人,新增国家级产品品牌19个、省级品牌39个;累计选拔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0714名,完成人社部计划任务的209%,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在全国率先取消职称计算机考试、放宽职称外语要求和扩大免试范围;扩大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高考录校教师职称全部实行自主评审;在新余、上饶、吉安等地开展中小学教公务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


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后理顺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工作。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乡镇机工商局关事业单公务员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完善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进一步加强。建立最低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先后四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6.3%;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全省工资水平年均增长12.1%。


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维护人社领域的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劳动关系三级应急预警制度,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和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推进攻坚计划,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到2015年底,全省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2.9万户,覆盖职工419万人,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长3.2倍、2.1倍,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十二五”期末江西外出就业农民工817万人


制定出台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将打击非法用工工作纳入综治考核重点内容。“十二五”期末,全省外出就业农民工817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4%。


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组织建设力度,组建争议调解组织6440余个,建立仲裁院109家,建院率100%。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受理案件7.1余万件,年均结案率96%,90%以上的争议案件通过调解仲裁途径案结事了。全面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市、县(区)覆盖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效明显,累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7万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4万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8.7亿元,累计追回劳动者工资员考试待遇27.92亿元、涉及劳动者44万人次。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厅本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率69%,全部取消5工商局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开展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43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权限。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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