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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版商标法(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在最新修订的审查审理指南中,还特意增加了相关案例。



下面分别看下,这一条款在不同阶段的威力。


首先是申请阶段,看下一家公司申2019请八条的商标情况,累计申请331件,待审2013年查最新版87件,存在将麻第四十2013年将术语作为商标申请的情形规定,要求说明申请意图及使用情况,意思就是不说或者说的不好,就驳回了。




如果商标通过审核,进入到八条异议/2019无效阶段,看下以下这个案例,规定异议理由除了第四条之外,都没有获得支持最新版,没有近似等情况,就是因为注册了将近300件无法说明设计创作来源及合理使用的商标,商标被异议掉。




也就是说,以前囤积商标,靠商标交易发家致富的道路被堵上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囤积商标的行为堵上了,但是道高一丈,第四十魔就再高一丈,以前囤标的那些人开始搞起了小规模申请,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申请人申请少量的商标,从而规避转让中的商标法审查,现在魔又高了一丈,道该怎商标法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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