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税务总局发布专项附加扣除失信(税务总局六大专项行动)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税务部门将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通知》指出,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要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税务部门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唯一标识,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记录、违反信用承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为重点,依法依规采集和评价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通知》强调,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依法保护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加大对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库的监管力度,按最小授权原则设定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管理人员权限,保护纳税人个人隐私;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有异议的,纳税人可向税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税务部门应及时反馈;鼓励自然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开展信用修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