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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成套设备进出口向银行(银行收到开户单位机械厂的自销产品)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下午在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艳女士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关于向招商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东三环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保函、出口保理等。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申请期限为两年,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非融资类保函、信贷证明额度等。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丰台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业务、非融资类保函等。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西四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类保函等。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崇文门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本外币非融资性保函等。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十里河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非融资性保函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


三、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天津公司2项房地产的议案(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艳女士、顾海涛先生、白鸿先生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700万元参与竞拍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天津公司名下的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29号、131号的2项房地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在中国持续宽松货币政策下,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压力较大,公司进口业务将面临较大的汇兑风险。为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进口成本,保持相对稳定的业务利润,结合公司业务需求,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


2、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3、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


4、交易对手:银行;


5、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6、履约担保:公司将在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但公司可能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三、风险分析


公司结合具体经营业务需求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健经营为原则,以规避外汇风险敞口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能够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不做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及投机、套利交易。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或供货商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因调整自身订单,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户进行交易。


3、公司财务部、业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职责明确,财务部严格按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按照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购汇和结售汇业务。公司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业务部门实际项目收支需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项目外汇收支款时间相匹配。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结合公司业务需求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确保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3、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成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中国成套设备


进出口天津公司2项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具体竞拍金额、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1 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天津公司2项房地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700万元参与竞拍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天津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天津公司")名下的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29号、131号的2项房地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竞拍公告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2017年1月6日发布的《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29号、131号2项房地产》。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刘艳女士、顾海涛先生、白鸿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发生的交易概述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中成集团天津公司已于近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名下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29号、131号2项房地产项目(项目编号:GR2017BJ1000025)。该项目地处天津最繁华的商业区, 挂牌起始价:3,674.83万元,总建筑面积:1,008.13平方米。


(二)本次拟参与竞拍的房地产属中成集团天津公司所有。中成集团天津公司与我公司属同一母公司控制,若公司本次竞拍成功后将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尚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二、拟发生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天津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磊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资的进口、转口;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贸部批准的其它商品的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国际货代;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成套设备进出口;自营、代理及三来一补业务按经贸部<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957号文件经营;涉外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3,596,646.56元,净资产-41,175,108.35元,营业收入224,821.05元,利润总额-1,137,612.52元。


2、中成集团天津公司与我公司属同一母公司中成集团控制,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除此之外,中成集团天津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位置: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29号、131号,地处天津最繁华的商业区;


2、总建筑面积:1,008.13平方米;


3、房产证号:津(2015)和平区不动产权第1007054、1007055号;


4、用途:其他商服用地/非居住;


5、使用权类型:出让;


6、挂牌起始价:3,674.83万元;竞买保证金:11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涉及本次拟参与竞拍的房地产的相关安排


1、目前,标的资产129号房产租赁合同已于2014年10月30日到期,131号房产租赁合同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原租户截止至挂牌日尚未续签,不涉及优先购买权问题。若本次竞拍成功后,将自行与原租户办理房屋续签或交接手续;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2、若本次竞拍成功,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与公司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后与公司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独立。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参与的中成集团天津公司2项房地产项目的竞拍,综合考虑近年来天津房屋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公司贸易业务开展及国际合作业务大量物资均由天津港发运等因素,系满足经营发展之需求。若本次竞拍成功并获得该房地产所有权后,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若此次竞拍成功,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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