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吴网讯 常州市总工会自觉践行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会工作的奋斗目标,努力成为职工需求的第一发现人、职工困难的第一援助人、劳资矛盾的第一协调人。迎难而上、精准发力,提高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水平,确保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当好职工群众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在医疗保障方面,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大病保险不设起付线,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10个百分点。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付后,门诊按照剩余个人现金支付部分的80%、全年最高限额500元给予救助;门诊大病及住院按照起付线全额,个人现金支付部分的80%、全年最高限额12.5万元救助;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无力缴费拖欠的急救医疗费用,享受疾病应急救助。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进行全额资助。工会开展的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包括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住院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两类,最高保障金分别达21000元、16800元,目前共有54432人次参保,2018年赔付共计251.92万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医疗救助。自2012年起,常州工会与物价、药监等部门共建“价格惠民药店”80家,提供280个品规的价格惠民药品,价格优惠幅度不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10%。
在子女教育救助方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可按照常州市合格幼儿园收费标准享受补助(每月420元,每年按10个月计);义务教育阶段按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高中阶段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实际发放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分档补助;中职阶段按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高等教育阶段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常州工会每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当年考入高中(含中专、中技、职校)的特困职工子女按照2000元/生、高等教育阶段在读的特困职工子女按照10个月的常州低保标准进行救助(2018年7600元/生,2019年8000元/生);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单亲女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给予1000~3000元的助学救助。
在解决生活难题方面,特困职工家庭每月每户免7吨自来水费用,每月每户免5立方米天然气费用,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8元/月标准执行;享受价格临时补贴;符合条件可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享受最高6000元的当年度贷款利息全额补助,公积金账户有余额且不存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情况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等。常州工会还按照日常消费品补贴300元/月、春节慰问金2500元、交通补贴300元、全年6400元的标准,定期为特困职工家庭发放生活补助。
在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常州工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困难职工实施法律援助,费用由工会经费进行补贴,不收取困难职工任何费用。
下一步,常州工会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加扎实地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延伸特困职工家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主动协调、积极作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全力抓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帮扶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与市民政“大救助”系统的对接,通过职工提供的基本信息判断其符合的救助政策,从“依申请救助”向“主动识别救助对象”转变,同时避免重复救助。三是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家庭帮扶精准度。加快落实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困难职工识别精准度,结合精准施策、动态管理,突出精准帮扶工作导向,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科学化水平。常州工会还根据相关政策内容和标准变化,对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救助政策待遇作相应调整。(吴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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