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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简易征收计税方式(房地产简易征收备案)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备案计算公式:

征收

应纳税额=销售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方式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备案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


二、 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


(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劳务、 服务、 无简易形资产、 不动产行为;


(2) 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特定应税行为。


三、征收率(3%、 5%)


1、 一般情况下: 3%(除适用 5%以外计税)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2、 征收适用征收率 5%


(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 适用 5%


(简易2)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适用 5%


(3) 一般纳税人销售不计税动产,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征收率为 5%(4)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 5%。


(5)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征收率为 5%


(6)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5%


(7)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房地产服务, 选择差方式额计税的, 适用 5%


(8) 个人出租住房, 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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