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延缓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个税负担,现将个人所得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延缓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延迟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实施策衔接问题的个人所得税通知》(财税〔2018〕优惠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个税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优惠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延迟局
实施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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