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代办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 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一、适用纳税人范围
横琴新区已办理“一照一码”的国税地税共管户,即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共管户。
二、办理指引
“一照一码”纳税人营业执照办营业执照理清税指引及申报资料见《横琴新区“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申报办理指引》(附件)。
三、办理机关
纳税人办理清税事项时可以向珠海市横琴新区国个体家税务局、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工商户务局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
四、《清税证明》发放代办
先受理一方税务机关根据双方税务机关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横琴并加盖受理方印章。
五、办理期限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清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工商户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清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个体户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个体户止。
六、起始时横琴间
自通告发布注销之日起开展联合清个体税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横琴新区“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申报办理指引
珠海市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
珠注销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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