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享受过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后可以再抵扣吗)

一、政策具体细则

转出

当期可以再抵减进项税额=100*10%=10万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150-10=140抵减万元。


2019年10月1日起,针对四项服务中的后生活服务业,又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扣%抵减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享受比例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规定比例(10%/15%)


当期可抵减加后计抵减额=上期再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转出额(可以调减的额一般为进项转出加计额)


二、加计抵减的起算时间


1、政策起始日以前设立的企进项业,设立满吗一年的,按照政策实施可以前12个月的销售额计受过算是否符合条件;设立不满一年的,按照实际税额经营期的销再售额计算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加计自政策起始日期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受过


2、政策起始日以后设立的企业,看经营3个享受月的情况,符合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进项抵减政策。税额


3、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特别提醒:该的政策的截止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另,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抵减跨境应税行为不适吗用该政策;兼营出口货抵扣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