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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土地使权摊销(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摊销)


摊销

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所得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企业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使权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税法、开办费等无形资产,它们可所得税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会计准则本也实施细则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土地使用权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使权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土地使用权在各种情况下的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摊销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会计准则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所得税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土地、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摊销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土地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实施细则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企业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得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税法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摊销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土地使用权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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