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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企业年报年检网上申报流程时间入口(工商年检网上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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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


年检(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市级下放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工商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市级下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年检(年报)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经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20年6月30日前流程经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武汉市民政局下放我区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提交2020年度年报资料。


二、年检(年报)时间


全区性社会组织、市级下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登入口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受理年检。


三、年检(年报)内容


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等。


四、年检(年报)程序


根据省政府有关政务服务“一张网”要求,所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备案、年武汉检等事项统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为方便全省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系统进行了优化,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添加年检入口。社会组织年检填报路径:


(一)搜索。百度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首页“特色服务”中,选择“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按社会组织类别选择“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对话入口。


(二)登录。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账号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企业为原年检密码)。若法人用户登录时提示“此账号不存在”,须先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注册自然人用户,然后再使用社会团体登记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法人用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若密码错误,请根据政务网提示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三)填报。进入年检(年报)系统后,如实填报《年检(年报)报告书》,请确认每页的填写状态,除“不填写”的页面,其余页面状态为“已填写”,方能提交。《年检(年报)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网上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实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直接由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社会组织打印《年检(年报)报告书》(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登记证书(副本)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


(四)检查。登记管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检查确认后,存档《年检(年报)报告书》,并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


五、年检(年报)材料


参加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年报)报告书》(2020年度);


(二)新版《社年检会组织法人登记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个别未更换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年检时必须持旧版登记证书正时间、副本到登记机关(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更换新版登记证书;


(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登记管工商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报送整改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实行年报制,登记管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不再下年检结论。


为提高年度检查工作实效,登记管理机关(武昌区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市级下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时间合研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


社会组织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年武汉检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对虚假填报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相关要求


(一)参加年检(年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年报)工作,如实填报年检(年报)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我局。


(二)2020年6月30日以后,年检网上系统关闭,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2020年度检查事项,请按时参加年检。


(三)逾期年报未参加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当年未按时参加年检的,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撤销登记;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入口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报)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四)获得评估等级4A以上(包含4A)的社会组织,进入网上系统填报年检资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年报)报告书》(年报2020年度),由登记管理机关下达年检结论。年检


全区性社会组织、市级下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网上申报(年报)咨询电话:027-88938936、027-87276055


年检技术服务电话:1832707流程8398


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3日


审核 | 饶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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