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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安宁支行地址)

安宁市2022年度各街道烟花爆竹经营点




一、连然街道办事处


1.安宁向荣烟花爆竹经营部:湖滨巷6号


2.安宁实金百货店:大屯路与金屯路交叉口


3.安宁宏金副食店:东湖路8-1号


4.安宁嘉乐副食品店:天华苑正门


5.安宁唐瑞小吃店:昆畹东路与嵩华路交叉路口


6.安宁悦欣通信器材经营部:金屯小区正门旁


7.安宁书语办公用品经营部:大屯路兴屯二期上尚阁旁


8.安宁红安副食品商店:珍泉路、大屯西路交叉口


9.安宁易达通经贸有限公司:中华路工商银行红绿灯旁


10.安宁沥隆商贸有限公司:丽景嘉园路口


11.安宁涛娃活禽屠宰店:嵩华路口


12.安宁铭源汽车清洗场:中央华冠


13.安宁军创户外拓展运动有限公司:珍泉路大屯社区旁


14.安宁覃情日用百货经营部:连然华府


15.安宁广通寄售行:宝兴路口


16.安宁众德贸易有限公司:金方路世贸广场


17.安宁朝鑫日用百货经营部:云化社区门口(公租房路口)


18.安宁林晞日用百货店:保利小区宁湖路(金晖路口)


19.安宁毅彤副食店:宁湖社区左侧


20.安宁喜庆百货店:湖滨商场门口


21.安宁惠辑图文有限公司:中粱华府(檀越小区对面)


22.安宁融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昆畹西路与西苑路交叉路口


23.安宁欣星健身房:宝兴路与和平大道交叉路口


24.安宁诺斯玛尔五金经营部:盐场路中段


25.安宁六泉副食店:富安街与玉泉路交叉路口


26.安宁市孔小二炸洋芋店:和平大道与和平学校交叉路口







二、金方街道办事处


1.安宁川魂帽牌货冒菜店:日月湖广场(1号点)


2.安宁人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日月湖广场(2号点)


3.安宁郁春堂茶叶店:日月湖广场(3号点)


4.安宁世财副食店:日月湖广场(4号)


5.安宁市连城供销合作社通仙购销店:通仙村老安八路


6.安宁陈宜副食品经营部:大普河村村口


7.安宁快活小吃店:晓塘花园东头点位


8.安宁裕禾翔商贸有限公司:罗白馨苑小区路口


9.安宁昇情百货店:昆钢南大门


10.安宁忠麟餐厅:清水沟村村口




三、草铺街道办事处


1.安宁惠慧百货商店:宝环路北路口


2.安宁江建群副食商店:金磷路中段


3.安宁睿昌综合商店:仁和路口






四、禄脿街道办事处


1.安宁昌和日用品门市:颐和路(点位1)


2.安宁乐羊泰副食经营部:颐和路(点位2)


3.安宁张欢百货商店:颐和路(点位3)


4.安宁天堡日用百货店:颐和路(点位4)






五、太平街道办事处


1.昆明西郊殡仪馆:小河边村


2.安宁绿光饼屋:万辉环岛左边(点位1)


3.安宁彦鑫日用百货经营部:万辉环岛左边(点位2)


4.安宁懿鑫副食经营部:太平第二环岛旁(点位1)


5.安宁太安烟花爆竹经营部:太平第二环岛旁(点位2)


6.安宁承熙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辉环岛右侧


7.安宁宏宇公众电脑屋:戒毒所路口(点位1)


8.安宁创惠副食品经营部:戒毒所路口(点位2)


9.安宁芳洪纸制品综合经营部:西郊殡仪馆专用线


10.太平鸿宇副食品商店:西山别墅路口


11.安宁泽文副食品经营部:桥钢厂内部道路尽头


12.安宁芬源丧葬用品经营部:柒小公路口


13.安宁西祥副食经营部:柒小公路中段


14.安宁兴论公众电脑屋:太平老村广场






六、青龙街道办事处


1.青龙佳丽商店:恒安路和龙祥路交叉口


2.安宁俊波副食品经营部:龙川街(点位1)


3.青龙慧明五金交电门市:龙川街(点位2)


4.安宁琴静日用品经营部:龙川街(点位3)






七、温泉街道办事处


1.安宁春丹百货商店:温泉广场(上平台)


2.温泉昆琼书刊店:温泉广场(下平台)


3.温泉世元副食商店:温泉滨河公园左侧


4.安宁益友副食店:温泉滨河公园右侧






八、县街街道办事处


1.安宁汝康副食店:鸣矣河集镇(点位1)


2.安宁华谨副食店:鸣矣河集镇(点位2)


3.县街兴惠商店:县街集镇(点位1)


4.县街云乐商店:县街集镇(点位2)


5.安宁鑫晓海副食店:县街集镇(点位3)






九、八街街道办事处


1.八街鑫源自选商店一分店:八景路24号


2.八街万家乐土杂店:月照路19号附一号


3.安宁申健副食品店:五里坡


4.安宁金威副食品商店:青云路35号


5.安宁文翠农资店:月照路1号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加强202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2022年烟花爆竹零售期安全形势稳定,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件并确保在有效期内,在许可证载明地点经营烟花爆竹。不转让、租借、买卖、冒用或伪造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点、走街串巷或流动经营烟花爆竹;储存场所严禁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和冷光烟花产品,以及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二、单位和个人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政府部门许可的销售点购买,查看经营场所张贴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留意许可证件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加盖监管部门公章等信息,严禁购买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禁止燃放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当及时洒水、清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持整洁的市容市貌。


四、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窨井等有限空间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以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以下场所和其外部安全距离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人员密集区域(如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火车站、汽车站等地);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如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林区等地);


(三)重点防火防爆单位(如军事单位、革命旧址等文物古迹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等地);


(四)重要设施(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油气储存设施、输油管线、城镇燃气管线、输(变)电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仓库等)


(五)有限空间和易燃易爆场所(如电梯、窨井、地窖、地坑、人防设施等有限空间、地下通道和地下管网、燃气使用场所、有杂草枯枝和油气的场所等)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本公告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0871-68688580


安宁市公安局 0871-68699110


特此公告。




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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