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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冯水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冯水华简历)

浙江“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现场 胡哲斐 摄


冯水华表示,此次活动的承诺主体主要指线下实体店,从重点企业延伸至浙江省内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城市核心商圈、旅游景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互联网购物等方方面面的消费场所。此外,网络购物在退货时限、退货商品方面的相关承诺将高于国家法定要求。


“无理由退货承诺是企业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放心消费环境状况的首要标准,有利于增强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意愿和信心,有利于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形象和素质,也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冯水华如是说。


值得一提的是,在浙江,今后买得放不放心,退得方不方便,都将由消费者来评判。据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都会统一公布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官方网站上,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展示标志标识,让消费者“可视、可体验、可监督”。


此外,为了形成动态有效的监督机制,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组建社会监督义工队伍,仅杭州市就囊括了18支72人。他们将对企业无理由退货全程监督,开展常态化抽查式体验,督促不履行承诺的企业及时改正,对于已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收回标识标牌,撤除名单,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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