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三五”期间,我市人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从差距在服务、问题在机制、潜力在创新的基本情况入手,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服务的理念,统筹兼顾、合力攻坚,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三大主线,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双鸭山市人社局被国家评为“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全力以赴“稳就业” 创业带动就业功能逐步显现
积极推进职业培训。开展了以工代训、岗位技能提升、重点群体和创业培训等,向国家人社部成功申报双鸭山“互联网 尚农农民教育培训平台”,成为国家人社部50家线上平台机构之一,也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的培训平台。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了两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出我市的高技能人才,营造了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职业培训6.49万人。助推创业带动就业。打造特色创业培训,加大培养和扶持自主创业力度,连续两年组织《“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树立就业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累计创业成功0.95万人,带动就业1.9万人。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经营管理新模式,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为重点,组织举办企业专场招聘会。加大线上招聘力度,积极选聘就业指导员,强化职业介绍服务水平。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安置转岗职工,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四级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寻岗—培训—就业—服务—维权”一站式服务。实施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扶持计划、鼓励到农村和基层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强化职业培训等政策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全力以赴“保民生” 推进民生福祉
“十三五”期间,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了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建立了新的城居保制度,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批量)达到105万人。按照《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及折算抵销试行办法》要求,我市 2万名集体企业职工及时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公司移交工作顺利完成;疫情期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减免,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取得实效。
全力以赴“抓维权”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扎实推进“和谐同行”培育行动。双鸭山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同心协力,助推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构建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及企业文化。农民工工资拖欠得到有效解决。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和要求,为农民工追发劳动报酬15,000余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调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不断加强案件分类调处工作,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提高仲裁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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