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pdf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12/t20211231_37802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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