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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福建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知,对《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此前,经适房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以取证后5年、10年为限,修改后的时间将以购房后5年、10年为限。









本次通知中删去了第二条中取证时间的判定标准,并将第三条中有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表述修改为“购买的”,这也标志着今后经适房可申请上市交易的时间将从原来的从取证开始计算变为从购房开始计算。


通知同时规定了购房时间的确定标准:购房合同有网签的以网签时间为准;没有网签的以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时间为准;合同没备案,直接办证的,以办证时提交的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交易办法修改后,2007年6月7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10%)


2007年6月7日(含)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间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收益价款按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段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5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50%)


具体由国土部门在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的相关申请后,按申请时的楼面地价予以核定。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改可缩短经济适用房的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由于购房时间普遍早于取证时间,将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的计算方式修改为从购房后计算更为符合实际情况,也可大大缩短经济适用房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


此次福州经适房的政策调整受到了许多市民的关注。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也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答了相关问答↓↓


问:之前交易手续多交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怎么退?


答:关于多缴交的土地收益价款退还事宜,目前市财政局正在与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具体退款操作程序,具体请向市财政局咨询。


问:福州经适房新政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执行?


答: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即目前已开始执行。


问: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答:请产权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提供)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有抵押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函等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楼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问:经济适用房改成商品房需要交什么费用?


答:土地收益价款、契税及印花税、工本费。


问:公积金能用于补交经转商土地收益价款?


答:土地收益价款是土地权利人因土地性质变更而需补缴的土地价款,不能等同于购房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及《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第六条“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提交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规定,因此支付土地收益价款不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之内。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中已按商品价格出售的部分不再计算土地收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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