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电商经营实体店的石先生很关心,自己企业在市内外都设有公司,不知道能否在东莞实现“合并纳税”,做到纳税程序简化。对此,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石先生在东莞公司要缴纳的税种,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合并申报、征收。
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方永贞表示,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分布在不同的市,就要由广东省税务局来审批是否可以合并申报缴纳。如果涉及到地税管辖的税种,比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或者其它附加税费,则可到东莞地税提出申请。
另外,有市民关心,小微企业享受的缴税优惠政策要符合哪些条件。对此,市地税局给予了回应。
市地税局税政科副科长尹慕贞表示,小微企业优惠要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次是从业人数,还有资产总额。小微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原来的30万提高到50万,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的小微企业,所得按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来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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