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原则上采取事前备案管理。深圳地税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先行先试,已于2014年底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对8类30多项优惠项目实现了网上“以报代备”,截至2015年11月,全市共有3000余户次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优惠,直接减免税额90多亿元,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给企业“松绑、减负”。深圳地税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网络化信息采集。结合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应用,依托4级41张申报表的电子化采集,实现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全量化采集,并由此开展表间数据自动稽核、逻辑关系自动比对,提高申报数据的采集质量。二是加快企业优惠享受进程。结合大部分税收优惠在预缴阶段即可享受的规定,为实现企业即时享受最新优惠,企业仅需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减免税事项及金额,即可先行享受优惠。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自动筛选“应享未享”企业,主动提醒企业,直接减免税款。三是简化企业报送资料。由于各项优惠政策类型和享受条件的不同,企业仅需在年终汇算清缴期间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的要求下,统一提交备案资料,避免了“一年多次备案、资料重复提交”的现象,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明确税企责任、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