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首次成功在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缴费成功后,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运城晚报讯(记者?范楚乔?通讯员?李武朝)1月17日,运城市直某机关事业单位首次成功在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6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据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办理缴费业务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需先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窗口打印《缴费通知单》,再到税务部门窗口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最后,经办人员到银行进行缴费(签订三方协议单位自动扣款)。
据了解,市税务总局第二分局专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4个社保缴税窗口,方便大家办理缴费业务。
(编辑 吴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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