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取消进出口经营权审批(进出口许可证)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审批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经营权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进出口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国务院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同时,做好与《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衔接。为此,国务院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关于直接取消审批方面。修改许可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3部行政法规,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检验许可。经营权同取消时,修改完善有关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条款。


关于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面。修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对旅馆业许可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取消告知承诺。同时,明确了告知承诺的相关程序,并增加了相关监管措施。


关于优化审批服务方面。修改《中华人民许可证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3部行政法进出口规,将相应许可层级进行了调整,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了下放。


废止《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6部行政法规。这6部行政法规有的制定年代较为久远,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有的已经被上位法废止或者上位法依据已被废止;有的已被其他法律法规所取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