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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一体化平台(深圳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入口)


2021年度职称评审1月6日启动 统一在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上受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将于1月份启动,今年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受理申报;职称评审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统一在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上受理

  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开始。我市各系列市属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2月28日。其中,2022年2月28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各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均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受理申报。


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2021年度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继续执行《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医务防疫人员实施职称激励措施的通知》、《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人员界定、推荐、公示等工作,并落实后续政策待遇。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时,要客观评价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岗位风险、具体业绩和实际贡献,不搞“一刀切”评审。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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