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业务
1.个人新参保
长春市户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长春市户籍人员按不同类申请型还需分别提供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或求职信息登记表;长春市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未就业随军配偶转入申请
本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申请费凭证》。
3.个人网上申报失业待营业执照遇申报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名年检下网上吉林银行网上申报或工商银行卡。
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本人携带身份证、本长春人名下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5.离退休丧葬抚恤金申领
申办人携带身份证、死亡证明原件。
6.省外转入申请、城乡衔接转入申请、新退休人员首次认证
本人携带身份证。
7.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长春位参加个体基本营业执照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工商户疗保险的非个体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网上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工商户规定申请基本养老金,携带本人年检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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