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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工商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林天路218号)


昨天,上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的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邹某国、驾驶员李某权、李某大、运输调度员赵某山、油管员郭某海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


官网:“建景”隶属“建华”


肇事车辆“沪D39066/沪G037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身上有“建景”字样,但车头上却写着“建华物流”。


先前,记者查询“建华物流”官网,在“集团架构”一栏中,找到一张组织架构图,上面明确“上海建景物流”隶属“建华物流集团”。令人奇怪的是,这张组织架构图在23日下午被清空。昨天中午,该公司官网显示“网站正在维护中…”。


公安部门消息称,目前“建景物流”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该企业也已暂停运营。


建华管桩:与运输方无关


事发时,肇事车辆上所载的预制水泥管桩均由“建华管桩”生产,且装运和发车地均是“建华管桩”在松江泗泾的工厂。


昨天,记者联系采访了“建华管桩”的企划总监石成,对方表示工厂已经停产,库存管桩的运输也停止了,并且极力撇清与“建景物流”除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关联。他表示,除了“建景物流”外,“建华物流”也是“建华管桩”的合作物流公司,但其也否认与“建华物流”有其他关联。


建景注册地:建华工厂内


通过查询上海市工商局官网的企业注册信息和实地走访,记者发现,“建景物流”的注册地就在“建华管桩”的工厂内。


查询结果显示,肇事方“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文超路88号第2幢6层厂房301-305”,而生产商“汤始建华管桩(上海)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则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文超路88号”,几乎一样。


实地走访“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文超路88号”。这个地址上挂有两块公司铭牌,一块写着“上海建工建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另一块写着“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厂房大楼顶上则有“建华管桩”字样。此外,没有见到其他公司的信息。


建华回应:建景只是租场地


为何建景物流的公司注册地会在建华管桩的工厂内?


对此,石成回应称,建华管桩只是将公司空置的办公用房租借给了建景物流公司,双方签署了租赁合同。“只是公司注册地写了这个租赁地址,不能证明我们是一家公司。”


记者询问,租赁合同是何时签署,租赁了几间办公室?石成表示,具体签署日期不清楚,大约二三年前开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了两间办公室。租金不便透露,具体租期待了解清楚后回复。


建华物流和管桩商标雷同


在查询“建景物流”母公司“建华物流集团”的官网时发现,“建华物流集团”的logo,无论从颜色、图形、企业名称标注位置等,几乎与“建华管桩”的注册商标完全一样。而且,在“建华物流”的运输车辆外观上,也出现了“建华管桩”的标志标识。


对此,石成回应称,“建华管桩”此前保护性注册了多个商标,包括“建华物流”、“建华构件”等,但实际上公司并未成立同名实体涉足物流行业实体经营。石成认为,“建华物流”官网使用“建华管桩”logo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侵权行为,是在搭车营销。


他表示,一定会尽快启动相关程序,厘清双方的“关联”。


建华管桩:解除运输合同


石成表示,上面这些巧合都不能证明“建华管桩”与“建景物流”存在关联。


当记者询问,作为委托方,“建华管桩”是否知道“建景物流”在运输中存在超载违法的情况时,石成表示,“发现了,目前还在公安局协助调查。”


但随后又来电表示,“建华管桩”对“建景物流”超载的情况不知情。


石成表示,鉴于建景物流已明显违反上述条款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建华管桩”自2016年5月23日起解除与“建景物流”的运输合同。


[律师说法]


如有关联公司将一并担责


“建华管桩”、“建景物流”和“建华物流”三者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合作以外更深层的关联,目前相关部门没有调查结论。相关部门表示,修复中环被撞桥面的费用,将向肇事车主和运输公司追赔。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志坚表示,在索赔阶段,如果法院调查认定,“建景物流”与其他公司是“关联公司”,那另两家公司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唐志坚介绍,关联公司是指一公司基于特定的经济目的,通过资本渗透、合同联结等方式,与他公司之间形成的公司联合体。“关联公司一般有三个特征,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体公司之间构成的公司联合体;通过资产、合同等纽带联结而成的;基于特定的经济目的联合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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