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玛曲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二次)
2、工程建设及内容如下:本次共建设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总容量为5639.04kW。
第一标段:欧拉秀玛乡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90.08kW、曼日玛镇联村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837.44kW、木西合乡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43.52kW、阿万仓镇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80.16kW。
第二标段:采日玛乡联村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950.4kW、齐哈玛镇联村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40.48kW、欧拉乡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16.8kW、尼玛镇村级扶贫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80.16kW。
3、资金来源:统筹省级光伏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对口帮扶资金。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5、建设地点:第一标段:欧拉秀玛乡、曼日玛镇、木西合乡、阿万仓镇。 第二标段:采日玛乡、齐哈玛镇、欧拉乡、尼玛镇。
6、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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