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住房公积金启封指南:
一、单位启封:
(1)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启封;
(2)单位提供启封人员花名册及缴存基数、未办理龙卡职工的《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
(3)单位持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的《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直接到承办银行办理汇补缴业务。
二、个人启封:
单位填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启封清册》,在办理缴存手续时为职工启封。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单位提供《汇缴变更明细表》向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停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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