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北京四中院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经查,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原告某公司起诉毅新博创公司,要求其给付欠款并申请诉前保全,北京四中院依法查封了毅新博创公司账户及存款300多万元。该案一、二审均判决原告公司胜诉。今年春节前,该公司向北京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毅新博创公司给付本金及相关费用近300万元。
毅新博创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能够快速筛查待检人群中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但账户查封,资金流转困难,扩大产能受到制约。无奈之下,公司只有求助北京四中院。
抗击疫情,分秒必争!2月14日上午,张卫通过北京法院云审判系统,组织双方代理人开展远程谈话。其间,被执行人毅新博创公司代理人在线举证了该公司所生产的医疗产品及工人加班照片等材料。法院经过三个多小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促成双方放弃小“我”,体现大“我”,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减免部分应由毅新博创公司承担的给付义务后,毅新博创公司按照判决支付欠款。同时,法院根据毅新博创公司因生产与疫情相关产品的需要依法减免了其应承担的执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