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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局员工死亡(厦门市税务局局长是谁)

工资表大家肯定不陌生,因为这是每一个会计新手必做的工作之一。而最近,有很多企业却因这张表频频被查!2021年,税局将这样查工资,弄错了后果自负!




“工资表”频频被查!你还敢这样发工资吗?


案例


近日,厦门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疑点线索,对厦门某企业(以下称为“A公司”)进行检查。


通过对其个税明细申报记录、工资表及有关凭证进行核查,发现A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在企业所得税成本中列支。


同时,A公司存在多计提工资支出未冲减的行为。该公司账上计提的工资多于实际发放工资,多计提的部分于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而未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冲减。


最终,第二稽查局依法要求其补缴税款170万元,对其作出罚款88万的处罚决定!




上述案例证明,税务机关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搜集企业出现的破绽。只要有疑点,企业就会被查!


现在监管不同以往,更加严格,更加精准,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税”老路子,已经被彻底堵死了~


2021年,税局这样查企业工资,弄错了后果自负!



税局稽查重点


1.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税


2.为职工购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税


3.发放的交通补贴误餐补助,以加班补助,通讯费用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4.发放奖金或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等,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5.支付债权,股权的利息,红利时是否扣缴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额的个税


6.房地产销售人员取得的销售佣金是否计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7.为管理人员购买房屋,支付房款,是否并入雇员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8.各种促销活动向客户赠送礼品,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工资表9大涉税风险,一定要注意!


1、员工是否真实存在?


工资表中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的真实人员,是否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虚列工资的行为,是否存在员工已离职或死亡但未删除员工信息的行为。


2、工资薪金是否合理?


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金应符合行业标准及地区水平,并与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情况相适应,一定时期内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3、是否存在账实差异?


企业应自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总额是否相对应,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是否正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核实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确保账实相符。


4、是否有进行个税申报?


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都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准确、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5、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6、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7、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特殊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核实工资表中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是否符合标准。



企业为了减少个税或企业所得税,常常在工资发放形式上采取一些“小妙招”来进行避税,小心弄巧成拙,税没减少反而给公司惹来一身风险!


01 使用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等原则上是可以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但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完善,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税务会与银行共享信息并比对,现在使用现金发放工资存在的一定的税收风险。


风险分析


如果公司不在偏远地区还使用现金发放员工工资,会有虚构工资、增加企业成本嫌疑,税局会重点进行关注。


02 使用个人账户发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虽然是使用非现金结算,但是并没有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者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这种方式也会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风险分析

公司如果通过个人账户(包括以个人名义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进行有关公司的交易,对公司长远经营来讲,会存在较大风险。


1. 造成公司财务混乱,无法区别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的关系,可能会出现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从而导致股东或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公司债务的后果,也可能面临抽逃公司资产的嫌疑。


2. 从税务上讲,税务机关可能因此怀疑公司有偷逃税务等方面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税务进行核查,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


3. 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对于公司今后引进投资或进行股权交易、上市交易等,会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03 以发票报销的形式发工资

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这是绝对不可取的,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税务部门一定会关注和稽查。


风险分析

1. 报销发票开票项目各式各样,甚至有的和企业经营不相关,如一些明显属于个人消费支出的开票项目。


2. 开票项目与企业经营相关,但不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导致某部分费用畸高。例如企业发生的差旅费支出数额巨大、票据繁多复杂,出差目的地分布范围分散;销售费用占比远超同行业水平等。


3. 由于账面工资发放数额较低,导致人力成本偏低,低于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


一旦发生上述异常,就可能引起税局关注,如果查实企业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发放工资,则员工面临追缴个税和滞纳金,企业也将面临处罚,对于非法取得虚开发票的,还可能被判刑。


04 多发工资不缴社保

缴纳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钱就会少。


部分企业会以此为由,说服员工不缴社保、多发工资,劳动者也愿意到手的钱多一些,公司也能减少需要承担的社保费成本,这种看似“两全其美”的方式是违法的!


风险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5 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故意混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概念,而适用较低的税率,此类行为会造成严重的税收隐患。


风险分析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税率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劳动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而且,按照新个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都需要纳入综合所得,最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站在个人税负角度,按照以前的做法混淆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没有任何意义,站在公司角度,劳务报酬支出除了需要代扣代缴个税还需要取得相对应的发票,操作复杂。


06 大量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税免征额由3500上调至5000后,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来减少企业税费缴纳。


风险分析


公司大量零申报,税务机关将你的公司和地区行业数据一比较,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如何合理合法避税


员工工资在大部分企业支出中占比都比较大,相应的个税也不少。


使用不当的工资发放形式来进行避税往往适得其反,在企业发放工资这项工作中,有没有合理合法的避税方式呢?


公司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可开展税务筹划,优税猫整理了以下3种工资发放合法节税的方式,各位老板可以按需取用。


01进行年终奖的税务筹划


目前,年终奖的筹划空间较大。


除了纳入综合所得税缴纳个税和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这两种方式选择之外,还可以在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的基础上,年收入在工资与年终奖金额之间做划分,以达到适用较低档次计税的目的。


很多单位不注意,导致员工工资和年终奖比例失调,某一方过高,从而提高了全年的综合个税税率档次。


02将部分工资转化为福利


目前,大部分地区对于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在一定标准下是不征收个税的。因此,可以利用这一点进行节税筹划。例如:


1)企业设立食堂安排给员工就餐,并制定一定的用餐标准,员工就餐不需要缴纳个税;


2) 企业给员工每月发放在免征个税标准以下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03寻找安全、专业的税务筹划公司进行税筹


如企业税负压力较大,可以找专业、安全的税务筹划公司进行企业整体的税务筹划,企业经营活动和具体税负结合,把控税务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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