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Fail的时候,备考期没有一分钟是无辜的
-----—朋朋
Day 1 消费税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间接税、价内税和流转税,大多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部分商品批发、零售等环节加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朋朋说)以上都是套话,看不看完全看心情
二、税目与税率
(朋朋说)税率不用背不用背不用背,税目看心情背,只要知道该项目是否要纳税即可
(朋朋敲重点)
1、征税环节:消费税主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金银首饰只在零售环节缴纳。
2、计税方式:卷烟、白酒复合计税,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从量计税,其他全部从价
3、特别关注:(1)卷烟批发商之间不税;(2)酒精不税;
三、计税依据
1、生产
(1)生产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按销售数量纳税
(2)自产自用商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用于管理使用、员工福利、捐赠等,于移送时纳税
(朋朋说)之所以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是因为后面等着给你算总账;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因为后面的商品不纳税,所以要立刻纳收税,不然税收就损失。
2、委托加工
(1)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劳务和辅料
(2)受托方代扣代缴,按同类商品销售价格计税,无同类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即
从价:(材料成本 加工成本 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量:(材料成本 加工成本 利润 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收回商品出售时,已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朋朋说)这句话是说,委托收回商品再出售,对差额补征税
(朋朋敲重点)考试最喜欢的是区分委托加工业务类型,一定要确定谁提供原材料;另如果受托方是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由委托人收回后纳税
3、进口环节,海关代征,按海关核定数量,
计税价格=(FOB 运费)*(1 关税)
计税价格=(FOB 运费 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 关税)
其中:FOB 运费即为关税完税价格
4、零售环节,即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
(朋朋说)金银加工环节太多,在零售环节简单易操作且不遗漏
(1)仅限于金基、银基(就是主要成分是金银)、钻石、珠宝等
(2)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视同销售
(3)包装物计入计税价格
(4)以旧换新销售金银,可扣除旧首饰的金额,其他应税消费以旧换新销售要按新商品价格计税
5、特殊规定
(1)通过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按门市对外销售价格计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债的应税消费品,按同类商品的最高价格计税
(3)白酒生产企业收取的“品牌使用费”纳入计税价格
(4)兼营多种税率商品,能区分区分,不能区分从高(税法全科适用)
6、已纳税的应税消费品准许扣除的规则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2)委托加工收回的摩托车连续生产可扣除,外购不可扣除
(3)酒、小汽车、游艇、电池、涂料、手表不得扣除
7、出口退税
(1)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外拓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朋朋说)外贸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上一环节已纳税,因此在出口环节退税,生产企业免商品是自产,上一环节未纳消费税,也就无税可退。
四、征收管理
五、真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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