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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赁房屋税金成都(成都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一、可抵扣类别


每月1500元: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1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


每月8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


扣除人: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享受条件


1.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3.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近扣除政策


三、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 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四、备查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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