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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劳务费发票(劳务派遣劳务费发票)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东政发﹝2020﹞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来东企业员工交通补助和生活补贴


(一)申领条件


1.对1月25日至2月29日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自驾等方式到达东阳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助,自驾方式到达东阳的企业员工,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助,并给予500元每人的生活补贴。对1月25日至2月29日由政府或企业包车接回的企业员工,给予500元每人的生活补贴。


2.1月25日至2月29日对企业员工为我市引进新员工的,经企业确认,按每介绍一名新员工给予老员工每人500元奖励。新员工参照企业员工享受交通补助和生活补贴。


3.补贴人员在东阳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领时仍处于社保参保状态。


4.2020年9月底前以企业为单位申请交通补助和生活补贴。


(二)申领材料


1.《东阳市来东企业员工交通补助和生活补贴》(附件1)。


2.来东交通费发票(自驾返东员工按同地区就近到义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或客运汽车车票标准向所属企业申请)。


3.《返东员工信息表》(附件2)


(三)申领地点


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7楼706办公室


电话:86622743


二、企业包车拼车补助申领手续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组织专车、铁路专列负责接送的,包车费用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对企业自行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接送的,且单辆包车乘坐20人以上的,需经镇乡街道审核同意,包车费用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二)申领材料


1.《东阳市非公企业包车补助申请表》(附件3),企业自行包车的,报所在镇乡街道签署意见。


2.包车发票。


三、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建站补助


(一)申请条件


在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和高校,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挂牌设立的“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给予每个站点最高10万元的建站补助。


(二)申领材料


1.《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建站补助申请表》(附件4)。


2.挂牌公告或文件。


四、“劳务协作站”和“引才联络站”


引才补助申领手续


(一)申请条件


“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和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0年1月25日至2月29日,为我市引进新员工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在2020年3月31日底前为我市引进新员工的,按每人300元给予奖励;在2020年4月1日后为我市引进新员工的,按每人200元给予奖励。


(二)申领材料


1.《东阳市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引才补助申请表》(附件5)。


2.《东阳市市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输送人才名册》(附件6)。


五、同一人员对应的企业招用新员工和引进新员工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七、如发生企业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能享受稳岗稳就业补贴政策。


八、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九、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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