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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局长(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LC机电制造有限公司骗税900万元 相关人员被判刑三年至十二年


在排查中,广州市国税局南区稽查局发现,LC公司近200人的现代化流水线工厂,纳税申报资料却显示人均每天只能生产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业内不算知名品牌,却保持高于全市平均价格3倍以上的出口单价。该公司是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的生产企业,有商品出口额短期剧增、企业人数与规模不匹配等众多典型骗税疑点特征,遂成立了税务、公安和海关三部门联合小组开展办案。


随着国税、公安、海关三部门调查的逐步深入,一宗高报出口货物价格骗取出口退税案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LC公司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真实经营情况,通过高报出口货物价格、伪造、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手段,自营出口以及借道外贸公司出口电动自行车,将隐瞒内销收入的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嫁给出口货物,从而多取得出口退税款,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目的。其中大量资金通过“离岸账户”、“地下钱庄”等方式进行运作,实现高报出口价格部分的外汇核销,违法手段十分隐秘。


广州市国税局表示,该案是广东省首例高报出口货物价格骗税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近期,该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9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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