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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


1、过节给单位员工发的非货币性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有“新三板”股票超过一年,取得的股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8号)的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个人所得税到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4、哪些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6、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方式有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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