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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规定减员(《社保减员》最后一名员工减员)

1、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停止缴费指由本单位调出,转入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 (1)如果被减人员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代码或文字)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U盘)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2、参保人员跨省市调动(转往外省) (1)如果被减人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XX市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出确认表》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XX市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交办单 (3)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4)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文字或代码) (5)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U盘)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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