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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二匍定署児署砿尖一隈11催綜)


只有一类贷款能“代偿”


且将报送至征信系统


丽水人行货币信贷管理科有关人士马先生告诉记者,自2016年浙江发布《办法》以来,丽水就及时出台了相关细则,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根据2021年4月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丽水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显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发放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其中,只有重点人群才可申请一类贷款。所谓的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而引发热议的“代偿”也只适用于一类贷款。《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一类贷款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市融担公司承担80%,经办银行承担20%。


代偿更不是指“欠债不用还”。《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市融担公司履行风险责任后,市融担公司、经办银行将追偿贷款,经追偿后收回的贷款,由市融担公司和经办银行按风险分担比例分别受偿。


对于借款人来说,“代偿”不仅将影响其后续的创业,也将在征信上留下痕迹。《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出现逾期的贷款,市人力社保局要及时将借款人的不良信用在相关信息数据库中予以记录,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经办银行要及时将借款人信贷业务报送至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其他金融服务的依据。


政策逐步完善


两年支持200多位大学生创业


除了“代偿”,该项政策更能惠及创业者的是“贴息”,这将大大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


对于重点人群,《细则》规定按照发放实际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 200BP)。而对于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首次3年贴息期满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第二次2年,第三次1年),贴息累计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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