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国家税务总局先税后证(先税后证后证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宏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捷


近几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显示,中国的总体排名比去年上升15位,名列第31名,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然而,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开放和活跃,我们在一些领域的法规及政策措施急需进一步配套完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强制执行阶段的“以物抵债”环节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国家公信力的必要手段;不动产权属登记实行“先税后证”(即:必须先缴纳完买卖双方的税费,方能办理产权证书,未完税的不得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是保障国家税收、强化税源管控的有力制度措施。两者在各自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交叉时,若简单地采取一刀切式的执行,不动产登记“先税后证”则将形成司法判决执行过程中的“肠梗阻”,严重影响司法执行中“以物抵债”的实现,阻碍司法判决的最终落实,进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国家的营商环境,同时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