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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安置残疾人房产税优惠政策(甘肃省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甘政发〔2021〕85号



(三)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开展“甘露助残培训提升行动”,利用线上线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持续推进农村残疾人科技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扶持创建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家庭农场,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挖掘和培育残疾人技能大师,鼓励符合条件的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四)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


6.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制定实施《甘肃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积极争取有条件的高校面向残疾人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普通高校扩大残疾人考生招生计划,增加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支持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8.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构建较为完善的无障碍文化服务体系,做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激发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热情,保障残疾人的文化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支持残疾人参加“书香陇原·阅读有我”“华夏书屋”试点等公共文化活动,利用好残疾人电子阅读平台,推动城乡残疾人无障碍共享“农家书屋”等公共资源。开展“残疾人文化季”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具有甘肃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支持优秀文创产品开发、交流与展示,依法依规支持建设残疾人文创产业网络平台和销售平台。为残疾人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文化服务。支持创编、演出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出版残疾人文化艺术丛书。发展特殊艺术,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加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残疾人艺术团体建设,积极参加特殊艺术交流活动,扶持残疾人艺术团体开展基层巡演。组织参加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10.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关心我的残疾人邻居”“牵着蜗牛去散步”和“集善优品”消费助残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培育“集善工程”“通向明天”等残疾人慈善事业品牌。生活服务业发展布局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品质生活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助残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业,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产业。


(六)完善支持保障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5.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乡村建设行动中加强和改善残疾人服务,加快补足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短板。强化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城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引导鼓励城镇残疾人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辐射服务农村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区域协调发展,鼓励各地创新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措施,支持民族地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鼓励经济较好地区率先探索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


6.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县(市、区)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和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将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打造残疾人家门口服务综合体模式。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根据残疾人需求,协助政府做好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安全提示、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服务,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开展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实现辖区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发现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上级残联组织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7.发挥好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创新服务,增强活力。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残联领导班子,健全残联直属单位保障和服务机制,强化县、乡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协全覆盖。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配齐残联专职领导干部,选优兼职残联干部,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残联挂职锻炼。严格残联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要求,抓好干部培养选拔和培训工作,培养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改善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完善公益性岗位专职委员续聘办法,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保障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需要,鼓励支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承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引导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职业道德,加强思想修养,提高专业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实施机制


实施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要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用心用情、做细做实残疾人工作,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领任务、细化措施,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全面抓好规划的落实。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按照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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