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1号开始,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有变化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三、减少材料报送:(一)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二)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2、出口后根据国外客户的要求修改海运提单的,会影响退税吗?
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款第7项第4目,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存在“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不能退税。
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4、纳税人从农户手中批发蔬菜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第一条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5、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发生变动,未抵扣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