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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人社发2018年108号文件(安徽人社发2020133号文件)

各考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通知》(并交安办〔2021〕108号)要求,我单位将继续组织开展太原市第六批“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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