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周末大事」重磅!股份回购实施细则、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发布

▲点击上方蓝字中富聚焦关注▲

安卓手机设为置顶、苹果手机设为星标

▶ 回购细则落地:允许借钱回购 回购期间不得减持

23日晚间,沪深两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本次回购细则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丰富回购资金来源。细则规定了多种回购资金来源渠道,允许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和债券募集的资金(包括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其他合法资金作为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二、适当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细则将回购实施期限由6个月延长到12个月。


深交所本次回购细则修订则主要体现在拓宽回购股份适用情形。细则将回购目的拓宽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换以及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多项情形。


聚焦简评▼

本次回购制度的修订提高了回购股份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也激发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2018年以来,深市百余家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开展股份回购,回购公司家数和回购规模均创历史之最。特别是在市场非理性下跌时期,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向市场释放正面信号,推动股价回归合理价值。但股份回购会不会为大股东减持股份“抬轿子”,会不会成为“割韭菜”的手段呢?《回购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在回购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 上交所:高送转需与业绩增长挂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23日正式发布,旨在规范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引导公司合理安排投资者回报方式,培育健康的价值投资文化。按照新规,上市公司实施高送转需与业绩增长挂钩,发生亏损、业绩降幅较大等情形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具体制度安排上,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的公司实施高送转,其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指标的限制。但为避免股份过度扩张导致的每股收益被过度摊薄,新规要求上述公司送转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5元。

聚焦简评▼

用未分配利润送股或资本公积金等转增股本,本质上是上市公司出于股份流动性等考虑适度扩大股本的行为。但长期以来,不少上市公司送转股比例远远超过公司业绩增幅和股本扩张的实际需求。而且,高送转与二级市场行为之间还容易存在一定的利益链条,如信息合谋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借道藏身”,掩护减持套现、对冲限售股解禁压力等动机明显。再有一个月就到了年报披露期,管理层这是提前打预防针啊。事实上,高送转炒作2017年就熄火了,去年年报期间沪市仅有10家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今年更没指望了。


► 证监会核发2家企业IPO批文,不再披露融资规模

11月23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焦简评▼

在IPO暂停一周之后,证监会已经连续三周改变了IPO批文的格式,减少了三个方面的信息的披露。首先,不再披露融资规模。以往的IPO批文都明确了融资规模,而连续三周都未披露融资规模。其次,不再披露上市的交易所,而以往的批文中都已经标注。第三,不再披露直接定价发行的公司。前两批次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资分别为6.45亿元和4.4亿元,合计10.85亿元;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资分别为11.5亿元和3.79亿元,合计15.29亿元。而本周的融资规模更是跌破了10亿元关口。目前来看,IPO不会停止,但融资规模明显降低了


❤本期完❤ @中富聚焦(zfjujiao)


解码行业

带你读懂逻辑

精选公司

偏爱细分龙头

时事热评

唤醒市场感知

风险提示:本报告所参考资料来自于网络公开信息,所涉及的公司及个股仅作为研究分析使用,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均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请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且自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