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小当家温馨提醒:8月申报期截至15日,这些新政不容错过

八月你好

hi~亲爱的老宝贝们(老板们)

8月到啦!

小当家在这里给大家准备了

8月征期日历

快快收藏!

本月申报期截至8月15日

请各位老板们及时办理 错峰办税哦~

一、01日-15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然人)

8月15日批扣,1-14日的工作日查询缴费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二、01日-31日

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

三、03日-08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四、05日-20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然人)

8月15日批扣,5-20日的工作日查询缴费

五、08日-25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

8月8日、18日银行批扣,10-17日、19-25日工作日查询缴费(享受补贴人员应在本月15日前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六、10日-25日

企业社会保险费

8月10日为发起批量扣款日

七、10日-25日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8月财税新政速览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3号)规定:自2022年7月起,对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参加我省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补缴,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具体补缴方式由各设区市确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