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贷款保证金业务时,一般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对于贷款保证金,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贷款保证金的会计分录
1、如果本单位是属于支付贷款保证金的单位: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现在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分录金
(3)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继续挂账,收回后,再作减少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2、如果本单位是属于收取贷款保证金的单位:
(1)按实际收到收到保证金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2)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收到后,再作其他应付款账务处理。
财做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区别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保证金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会计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怎么资等。
客户来源:会计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