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1年10月22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10月22日
注:以下内容为摘录,内容有删减!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1公司 | 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杭税三稽罚〔2021〕429号 | 偷税 | 违法事实1:该单位于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通过个人卡发放在册员工及其个体店铺销售人未员工资杭州共计70886070.53元,发放2018年至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起征点共计3303664.15元,以上均未申个税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合计处罚款1105519.36元 |
2 | 拱墅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 杭税三稽罚〔2021〕430号 | 偷税 | 违法事实1:该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收入205363.93元,支出92168.10元。 | 合计处罚款114,089.89元 |
3 | 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杭税三稽罚〔2021〕435号 | 偷税 | 该单位业务员在杭州萧山花木城不同商户处采购苗木,从萧山花木城商户处取得寿县板桥镇宏山园艺场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6份、寿县板桥镇双和苗木种植园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寿县青峰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2份、寿县国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共计增值税普通发票28份,价税合计2796870.00元。该单位分别在2016年10月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77890.80元、2017年1月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77992.20元、2017年2月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4884.30元、2017年3月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77909.00元、2017年7月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4916.80元,共抵扣进项税额363593.10元。发票涉及的成本均于当年度进行结转。 | 对该单位应补缴税款处50%的罚款,计344,873.76元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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