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农村厅网站截图
对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省财政对全省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的发放平台登记备案、自2种畜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新增出栏商品肥猪1生产经营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起补标江苏准为管理系统累计出栏商品肥生产经营猪1万头,按每头100元据实奖励。奖励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发放对许可证规模猪场新增种猪奖补。对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江苏登记备案的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或畜禽存种畜栏200头以上)规模国家猪场和具有种畜禽生国家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从省内外种猪场引许可证进种猪给予管理系统奖励。奖补标畜禽准:每头种猪奖补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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