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主要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避税来做的。
这个通知比较明8万确的提出了年度一次性发放奖金的扣税办法,只是条款比较绕口,理解起来有点费劲,两次用代数的方式举个例子大家也许就明白了。
假设12月份除了发放当月的月薪之外,还发了一笔年终奖金,
设12月当月月薪为A分,这个月薪可能大于3500元,也可以小于38万500元(3500是个税起征点,不用我解释了吧),假设A1指大于3500元的月薪,A2指小于3500元的月薪;
假设发放的年终奖金为B;
设C=B/12,那么C按照税率表对应的税率设为C1,比如若C=1800,则按照税率表对应的税率C1=10%,扣除数是105元;
设D为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
那么,分两种情况,若12月当月月薪是A1(大于3500元),则:
D=B*C1-速算扣除数
若12月当月月薪是A2(小于3500),那就复杂了一点,首先两次要重新算出税率C2,这个C2就是按照((B发-(3500-A2))/12)按照个税税率表对应的税率,相当于将年终奖补满12月月薪到3500元,剩余的部分再做计税,此时则:
D=(B-(3500个人所得税-A2))*C2-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是单独计扣税的,月薪是每月计个人所得税税,两者井水不犯河水,没有关系。
举个实例
小王12月工资扣掉五险一金后还剩3800元,年终奖金9600元,那么他本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月工资应缴纳的税 年终奖应缴纳的税。
1、12月工资应缴的税:其月工资3800元,减去起征点3500,还有300元,则税率是3%,应缴个税=300*3%=9元;
2、年终奖应缴的税,年终奖9600元/12个月=8002019元,对应的税率也是3%,故年终奖应缴个税=9600元*3%=避税288元。
两者相加得9元 288元=297元,就是小王12月和多少年终奖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
假设小王12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只有3200元,那么计算方式又变了,
1、工资应缴的税,因为其月工资3200元在起分征点3500之下多少,所以不用交月工资个税;
2、年终奖应缴的税,首先要将12月工资补齐至3500元,剩余的部分除以12个月再来确定个税税率,也就是年终奖9600-(3500-3200)=9300元,9300/12个月=775元,对已的个税税率是3%,故年终奖应缴的个税发=9300*奖金3年终奖%=279元
两者相加得279元。
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薪资不足个税起征点的,可以拿一次性奖扣金将当月薪资补足至个税起2019征点3500,剩余的部分才作为缴税基数,只能扣除当月不足部分,不是全年奖金都扣除的。
附:税率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