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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营改增清单计价(茠蜊崝綴ラ等數歎Е梗)

由市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今日正式发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标准由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1100元/月增加至不低于1200元/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标准由补足至人均生活费1240元/月增加至1330元/每人每月;特困人员供养日常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15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730元……2021年,上海的人民群众又获得了不少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


从这份标准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都将获得切实提高的美好生活图景。


新增纳入4项服务项目,这些保障均提高


《上海标准2021》的主要内容是“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95个服务项目。


其中幼有所育12项、学有所教9项、劳有所得12项、病有所医18项、老有所养9项、住有所居4项、弱有所扶19项、优军服务保障4项、文体服务保障8项。


此次新增纳入了4项服务项目,分别为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疾病应急救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这些项目是本次《国家标准》新增项目,本市相应增加,其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均与国家要求基本一致。目前,以上事项本市均已实施,不涉及新增投入。


调整部分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


☆提高了服务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标准由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1100元/月增加至不低于1200元/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标准由补足至人均生活费1240元/月增加至1330元/每人每月;


“特困人员供养”,日常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15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730元。


☆ 调整了服务内容


比如对照《国家标准》,“残疾人养护服务”,在原有“为本市户籍重残无业、老养残、孤残人员提供养护服务补贴”的基础上,增加了“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等服务”内容。


又比如,“无障碍服务”,对照国家标准,在原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室无障碍改造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到“为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标准予以补贴”。


此外,对照国家要求,还拆分合并了部分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发生变化。


调整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本市均已落实,同时,结合上海实际,保留了一些上海特色的服务项目,如婚前医学检查、120院前急救、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等,上海特色项目均由地方财政负担,并可持续稳定供给。


总体看,涉及调整的事项本市均已实施,个别项目调整需按照“应保尽保”和“均等化”要求,加大推进落实力度。

“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将持续推进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是落实《“十四五”规划》重要举措。下一步,围绕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推进。


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方面,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针对部分群体服务保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补齐软硬件短板的政策举措,努力让人人都能感受温度;另一方面,围绕新城、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能。


★ 积极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


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市民家门口延伸,强化部门联动,按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和共建共享,打造一批示范性街镇。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并适时对全市及各区均等化水平和服务供给质量进行评估,以评促优、以优促均。


率先探索清单动态调整,成绩亮眼


今年上半年,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共9个方面,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这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上海来看,“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本市在2017年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并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先后三次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已将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服务项目作为专栏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并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民生服务纳入“一网通办”,截止今年上半年,个人可办事项达2006项。比如医疗卫生领域,全面实施“医疗付费一件事”“医疗费报销一件事”“出生一件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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