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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拉人头”伪造工作收入证明垫资买房 骗取数百万元贷款被公诉

红网时刻衡阳3月26日讯(通讯员刘敏玲 记者宋美君)为了骗取高额的中介贷款服务费,先找急需用钱的民工为其伪造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并垫资从银行按揭购房,再利用银行对房贷客户推出的高额度信用卡业务,骗取数百万元贷款。这一系列“套餐服务”的背后是一个分工明确的多人犯罪团伙。3月25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这起团伙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提起公诉。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谭某到广州市某公司任职,公司管理人员陈某(另案处理)提出衡阳某银行行近期推出为按揭房贷者办理分期通信用卡业务,要求其找一些征信良好又急需用钱的外地人,由公司为其付首付款到衡阳用假工作证明、假银行流水按揭买房,再办理分期通信用卡骗取贷款,赚取高额的贷款服务费。

随后犯罪嫌疑人谭某在广东江门找到无买房意愿又急需用钱的民工龙某等人,并从2016年7月到2017年1月间多次带领龙某等人到衡阳市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逃)、刘某(另案处理)会合,办理假按揭购房手续,同时为龙某等人分别在银行办理了13万元至15万元不等额度的分期通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被激活套现之后,该团伙以收取贷款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为由扣押大部分资金,仅支付龙某等人10%左右贷款金额。并在支付了3个月的房贷和信用卡月供之后,不再还款,待银行工作人员马上联系龙某等人催收还款时,发现其中有多人无法联系,办理贷款的资料除个人身份信息外均系伪造,遂向衡阳市公安局报案。

截至案发,该团伙以龙某等人的名义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分期通信用卡贷款共计四百多万元。除归还部分贷款和利息外,尚有三百多万元未归还。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谭某等人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其行为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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