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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支付未按期缴纳税款的滞纳金)


ST大洲表示,公司7月2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阻止出境决定书》。决定书内容显示,鉴于公司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21年1月28日起阻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磊出境。


对于公司后续计划,ST大洲表示,2021年3月公司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汇报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完税计划,未来公司将通过剥离部分非主业资产、盈利能力难有转机的资产等措施筹措资金缴纳欠税。上述对王磊的限制出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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