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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益性捐赠票据(海南省公益性捐赠名单)


  资助(奖励)的基本标准为5000元/人,捐方也可自行确定资助标准。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结对救助若干个(或一批)贫困大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人捐款结对资助若干个(或一批)贫困大学生。


  捐款将全部汇入海南希望工程专门账户,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将向捐款人开具《海南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大额捐款颁发捐赠证书。对有明确资助意向的捐款,按捐方的愿意安排资助,保证专款专用。


  活动启动后,将面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申请流程,拟资助名单和确定资助名单将在面向社会公示。


  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2020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A、B批大学生


  (二)须具有海南省户籍且在海南参加高考的大学生


  (三)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低保户、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资助


  (四)均为农村或城市低收入群体,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五)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六)没有获得其他机构3000元以上(含3000元)奖学金或助学金


  (七)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受理资助或取消资助资格:


  (1)父母一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编制人员(除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变故开销较大的情况外)


  (2)报送材料不齐全或不及时


  (3)报送情况有虚假者


  (4)经查实,受助生以各种名义大摆升学宴的


  (5)考生考取的学校为免学费类院校或专业


  (6)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后放弃就学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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