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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题库(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

1 、 (单选题) 李明,8岁,其父母因车祸身亡。依据我国《民法总则》,李明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


A.李明成年的哥哥


B.李明的外祖父


C.李明未成年的姐姐


D.当地居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题干得知,在李明父母身亡的情况下,其外祖父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
因此,选择B选项。


2 、 (多选题) 下列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公开投票原则


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正确答案:AB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
第二步,A项:普遍选举是指凡达到选举年龄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普遍享有选举权。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A项普遍性原则符合题意,当选。
B项:根据《选举法》第四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体现了选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B项平等性原则符合题意,当选。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土地辽阔、人口众多、交通不便、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一等具体国情,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选举制度。即县级及其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间接选举。D项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


C项:根据《选举法》第三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我国实行秘密投票,公开投票原则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3 、 (单选题) 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家监察委员会


D.国务院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此可知,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知,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由此可知,最高人员法院并非最高权利机关。B项错误。
C项: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由此可知,国家监察委员会并非最高权利机关。C项错误。
D项:国务院:根据《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此可知,国务院并非最高权利机关。D项错误。


4 、 (单选题) 我国《劳动法》规定,某些特殊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下列不属于这些特殊单位的是:


A.文艺单位


B.卫生单位


C.体育单位


D.特种文艺单位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特殊单位是指文艺单位、体育单位、特种工艺单位,不包括卫生单位。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文艺单位属于特殊单位。A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体育单位属于特殊单位。C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特种工艺单位属于特殊单位。D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5 、 (对错题) 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备案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最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此可知,题干中“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备案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符合上述法条的规定。题干表述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


6 、 (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权解释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A.中共中央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四)解释法律。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国共产党核心权力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职能有召集全国代表大会、领导全党工作以及人事任免。所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无权解释法律。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B项:国家主席:根据《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根据《宪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此可知国家主席无权解释法律。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职权。解释法律不是国务院的职权。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7 、 (单选题) 甲持刀胁迫乙,让乙通知其父送钱赎人,乙担心其父心脏病复发,遂谎称其开车撞人,需要付3万元医疗费,其父信以为真。甲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抢夺罪


C.绑架罪


D.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绑架指行为人控制人质,人质也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在勒索型绑架犯罪中,犯罪既遂与否的实质标准是看绑架行为是否实施。由此可知,甲持刀胁迫乙并以其为人质勒索钱财,其行为构成了绑架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8 、 (对错题) 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依法治国。(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步,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因为经济进步必然会要求政治进步,政治进步会逐渐走向政治民主,民主才能实现“人权”。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9 、 (单选题)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一年半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知识。
第二步,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根据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因此此考点已过时,请考生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备考。


10 、 (多选题)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属于调整生产结构的有关要求的是:


A.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


B.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禁止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建设项目


C.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D.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水污染防治知识。
第二步,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五)节,调整产业结构的规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B项正确。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A项、C项、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


11 、 (单选题) 高某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在侦查期间,高某主动向办案人员供述自己曾经与同事刘某一起套取另一项目的科研经费共20万元用于境外旅游。高某主动供述的行为属于: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串供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坦白是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询问、传讯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本题中,高某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又如实供述与他人一起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构成坦白。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本题中,高某本人也参与了经费的套取,并非是揭发他人的罪行,高某不构成立功,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需要特殊注意的是这里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在特别自首中,如实供诉的罪行必须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如果是同种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不属自首。所以本题“高某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前后供述的罪行同属贪污罪,所以不能构成“不同种罪行”,不是自首。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串供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之间,以及违法违纪行为人与案件其他有关人员之间,为了达到使违法违纪行为人逃避纪律或法律责任追究的目的,而统一口径,建立攻守同盟的行为。题中只有高某的口供,没有涉及其他人的。高某的行为不属于串供。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12 、 (多选题) 下列属于紧急避险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等。


A.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


B.必须是在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C.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就不能实施紧急避险行为


D.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项:紧急避险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A项正确。
B项: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行为,所以,必须是在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表述正确,B项正确。
C项:紧急避险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就不能实施紧急避险行为,C项正确。
D项: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


13 、 (对错题) 乱停车被贴条、闯红灯被扣分等违法行为从法律角度讲不算犯罪,也不需要动用《党纪处分条例》。(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党纪处分条例。
第二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由此可见,一般的乱停车被贴条、闯红灯被扣分等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不是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也不需要动用《党纪处分条例》;但那些触犯刑律,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等判刑的,必须要接受党纪的处分。
因此,本题正确。


14 、 (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构成违宪或违法行为的是:


A.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B.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此可知,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而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A项错误,但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C项:根据《宪法》第九十条,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属于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C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D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复合题


【资料】
刘某是某公司职员,见公司附近商店晚上通常是女员工值守,他以为女同志好对付,想去弄点东西回来。刘某觉得自己一人去不行,就找到隔壁同事李某,让其给他望风,李某不愿意去。在刘某威胁下,李某方才同意前往。黑夜,李某负责在商店外望风,刘某进入商店,搬起一台电视机(价值5000余元)正想离开,见屋内有值班人员睡觉。刘某以为该值班人员为女员工,于是起了奸淫邪念,放下电视朝里屋的床边摸去。刘某扭住床上人的胳膊,屋内的人拼命挣扎,并伴有男声大声呼叫,原来值班的是商店男老板,刘某随即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15 、 (单选题) 刘某偷电视机的行为:


A.不构成盗窃罪


B.构成盗窃罪(未遂)


C.构成盗窃罪(既遂)


D.构成盗窃罪(中止)


E.构成盗窃罪(预备)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刘某出于故意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我国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刘某对财物已经实际控制,属于既遂。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刘某的犯罪行为构成既遂,不是未遂。B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刘某的犯罪行为构成既遂,不是中止。D项错误。
E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刘某的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并且有犯罪结果出现,构成既遂,不是预备。E项错误。


16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刘某和李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和李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B.刘某构成犯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刘某和李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刘某和李某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E.刘某和李某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刘某和李某基于共同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故C项正确。
D项:李某对于刘某后来实施的强奸行为并不知情,不满足共同故意的要求,刘某和李某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故D项正确。
因此,选择CD选项。


拓展


A、B、E项:属于干扰项,故排除。


17 、 (单选题) 松原市财政预算批准权属于:


A.松原市政府


B.松原市财政局


C.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D.松原市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所以松原市财政预算批准权属于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因此,选择C选项。


18 、 (单选题)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民主协商、肝胆相照的崭新的合作型政党关系。下列对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①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②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④组织上独立,法律地位平等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①项、②项、④项: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广泛性相统一,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政治上领导与接受领导的关系,组织上相互独立,法律上地位平等,同时也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因此,①项、②项、④项正确。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③项: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即中国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中国共产党,而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③项错误。


19 、 (不定项) 我国是有56个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关系是:


A.平等


B.团结


C.互助


D.和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所以,我国各民族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因此,选择ABCD选项。


20 、 (单选题) 张三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下不属于张三的权利的是:


A.查询企业账簿


B.执行合伙企业管理事务


C.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D.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指由谁来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五项,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A项正确。
C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
D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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