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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佛山市商品房备案价查询gov)

住房消费是不少人一辈子最大宗的消费之一。伴随商品房销售体量走高,有关买房的各种痛点堵点,也成为消费者热议的焦点话题。


有关买房的各种痛点堵点,成为消费者热议的焦点话题。


案例一


附加条款多


签“购买合同”实为“租赁合同”


徐先生预售于2021年1月25日购买了南海区明沙北路附近的一间公寓,佛山市当时支付了50000元定金并签订了合同。但事后发现合同并不是购买合同,只是租赁合同,且上述地址的公寓并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合同上还附加了部分额外条款。徐先生认为商家销售时存在欺骗,没有如实讲解合同的详细内容,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要求商家退回50000元定金。


接投诉后,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消费者与商家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在4月底前退回部分定金给消费者。


案例二


住宅交付与宣传时差别巨大


市民反映南国路某盘6栋和7栋入户大堂跟当初宣传差别巨大,且进入大堂后,路面狭窄,有消防安全隐患。由于购房时没有明确说明,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要求开发商按原本规划装修完善再投入使用。


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商家表示已与业主协商一致,同意更改6座、7座的入户佛山市大门,市民予以接受。


案例三


购房价格远高于房屋备案价


市民反映在佛山某盘支付定金5万元购买一套房子,其后通过佛山市房产信息网上查询所购买房子的备案价格,发现认购合同上签订的价格远远高于房屋备案价,认为该盘销售利用信息差,误导消费者以高于市场价的售价购入房产,开发商未经备案擅自涨价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协助退还5万元定金。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表示可退款处理,消费者接受商家的处理。


案例四


楼盘迟迟不退认筹金


市民2021年4月12日在佛山某盘交纳房产认筹金5万元,5月初已经明确不购买该项目的房产。于6月6日到该项目现场商品房办理了退款手续,之后该项目销售人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迟返还认筹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


就以上投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上述地址与商家协商,商家跟进后回复表示已进行退款处理,并进行退费流程,预计8月10号前退款,投诉人表示同意。


案例五


楼盘未取得预售证收取定金,签双合同


市民反映佛山市顺德区某楼盘,在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要求支付定金10万,其后几个月陆续付了42万多房款。签合同时,发现开发商要求签双合同,故停止购买,希望有查询关部门介入要求其退房退款。


就以上投诉内容,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上述地址与商家协商,商家跟进后回复表示同意退房退款处理,就相关情况致电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同意。


案例六


楼盘诱导消费者伪造假流水


市民反映某楼盘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伪造假流水等违法行为,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处理,退回购房定金。


就以上投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商家同意退款,双方达成一致协议。10月12日再次致电投诉人,投诉人表示退款流程进行中,商家表示10月底可以到账,建议投诉人留意退款到账情况,投诉人表示同意。


案例七


销售人员冒价用购房者名义签订合同


市民于2021年5月14日到佛山新城某盘购买住房,并支付20000元预约金。其后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冒用投诉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投诉人表示该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退回款项。


经调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于6月2日致电消费者,要求市民提供相关购销合同材料,事后联系商家进行调解,商家同意退款,工作人员于6月8日致电市民并告知市民调解结果,市民表示已收到商家退款。


案例八


开发商拒绝履行换购业务


市民2021年7月购买佛山顺德陈村某盘住宅一套,已付完首付约54万,其后因父母需求价根据合同条款提出换楼,开发商以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履行换购业务,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处理许可证。


就以上投诉内容,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gov人员与双方协调,商家表示跟进处理。11月23日商家回复表备案示同意换房,正办理内部流程,预计11月底可以处理完毕。经致电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同意,双方协调成功。


案例gov九


装修公司施工日程一拖再拖


市民致电反映其2020年7月委托某公司装修房屋,其后商家迟迟未能落实装修日程,多次修改安装日期,市民认为其涉嫌欺骗销售,双方协商退款无果。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就以上投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与商家协商,商家跟进后表示已经许可证与投诉人达成协议,并进行退款流程。经致电投诉人,投诉人予以确认,调解成功。


案例十


装修“退定”要求先上缴定金副联


市民2021年2月27日向某公司支查询付订金10000元为其新家装修,单中正副联注明交订金后10天内若客户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其后市民3月6日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要求市民3月6日晚上到店办理退款手续,市民按商家要求的时间到店办理退款,商家需要市民先上缴订金副联,市民担备案心其上缴订金副联后缺失付款的预售证据,故拒绝上缴订金副联,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要求商家尽快为其退款10000元。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表示已经退回相关费用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接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撰文】华声宇 叶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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